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李偉、石志勇)陝西、吉林、湖北等地相繼發生幼兒園私自給幼兒服藥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註。針對類似事件,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18日聯合發出通報,要求各地立即組織力聯展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健康服務管理的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行政區域內幼兒園是否有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的行為。“小藥片”暴露出的幼兒園安全“大盲區”令人警醒和追問。
  從已被曝光的“被服藥”事件看,其中凸顯出的共性問題值得註意。不論是給幼兒集體服藥的管理方式,還是採用同一處方藥的“不約而同”,或是“確保出勤率”的一致說辭,都說明私自給孩子服藥並非個別幼兒園管理者的一時興起,而可能是長期存在於幼兒園的“潛規則”。
  接二連三的“被服藥”事件,暴露出當前部分幼兒園在科學健康醫衛意識上的“無知”,更暴露出一些幼兒園管理者對幼兒權益的嚴重侵害,對師德、師責的恣意踐踏。聯繫之前多地曝出的幼兒被園方體罰、猥褻等種種虐童事件,從浙江溫嶺一幼兒園老師體罰、虐待多名幼兒,到山西省太原市一名幼兒園教師狂扇女童幾十個耳光,再到河北平山縣兩家幼兒園為搶生源甚至不惜毒害對方學生,原本應是孩子“安全島”的幼兒園,變成了“危險區”,是教育之恥,更是社會之痛。
  幼兒園管理者也好,教師也罷,不可能對給幼兒喂處方藥、毆打幼兒等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毫無預估。幼兒園淪為隱形危險區,很大程度上由於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孩子年齡小不會“告狀”,因此可以瞞天過海。事實上,幼兒園接受家長的有償委托,不僅對幼兒負有教育、監管責任,更對幼兒的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幼兒園本是孩子的快樂天地。“病毒靈”事件提醒人們,幼兒安全容不得半點馬虎。一方面應依法嚴懲私自給幼兒服藥的幼兒園教師、管理者,另一方面要認真研究幼兒園安全問題的規律和特點,將可能損害幼兒安全的“短板”及時補齊。  (原標題:“小藥片”暴露幼兒園安全“大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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